“胡姬春酒店,弦管夜鏘鏘”——唐代音樂與酒文化
發布日期:2025-06-05 瀏覽次數:573
中國是酒的故鄉,何滿子先生說:“幾乎從人類洪荒時代起,酒就在大地上出現了。酒的歷史幾乎是和人類文化史一道開始的。”酒文化從人類發現并飲用它的時候起,就已經存在并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。酒與音樂相互交織,不論是歷朝歷代統治者的歌舞升平,文人貴族宴請賓朋時的即興詞作,還是酒肆樂伎的以酒佐興縱情歌舞,酒已經成為唐代歌舞音樂中重要的藝術符號和文化精神。酒文化在唐代經歷了非常快速的發展,劉禹錫云:“無人不沽酒”,就是對唐代酒業繁榮的真實寫照。酒有著多層次的受眾群體,在酒樂之中,人們的情感得以宣泄、審美需要得以滿足,伴以唐代歌舞音樂的酒文化較之其他朝代有著明顯的傳播特性。
酒在最初被視為權利和尊貴的象征,《大雅?早麓》:“清酒既載,驛牳既備,一饗一祀,以介景福。”我們的祖先在無法控制自然現象時以酒祭祀上天,祈求風調雨順,五谷豐登。到了唐代,酒已經普及于百姓的生活之中,酒的受眾群體也遍及社會的各個階層。宮廷宴樂
宴饗,作為宮廷重要活動之一,歷代都為統治者所重視。宴樂成為宮廷生活中極為重要的音樂活動,同時,也是國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《新唐書》記載:“大中初,太常樂工五千余人,俗樂一千五百余人。宣宗每宴群臣,備百戲。帝制新曲,教女伶數十百人,衣珠翠緹繡,連袂而歌,其樂有《播皇猷》曲,舞者高冠方履,褒衣博帶,趨走俯仰,中于規矩。”描述了宣宗時期樂工的規模以及宮廷宴樂表演的場景,歌舞音樂成為宴飲群臣必不可少的環節。《楊太真外傳》載:“上又宴諸王于木蘭殿。時木蘭花發,皇情怡悅。妃醉中舞《霓裳羽衣》一曲,天顏大悅方知回雪流風,可以回天轉地。”可見,楊貴妃的音樂歌舞才能在酒醉微醺之時得到了更為完美的體現。鄉飲笙歌
鄉飲酒禮是先秦出現的一種禮節,鄉學三年完成后,通過考試,將有才能的人推薦給君主,由鄉大夫宴請他們并為之送行。到了唐代,鄉飲酒逐漸演變成為由地方官員宴請應舉之士的一種禮節。
《大唐開元禮?卷126》記載:設工人席于堂廉西階之東,北面東上。工四人入,先二瑟,后二歌。工持瑟升自西階,就位坐。工歌《鹿鳴》,卒歌。笙入,立于堂下,北面,奏《南陔》訖。乃間歌,歌《南有嘉魚》,笙《崇丘》(間,代也,謂一歌則一吹也);乃合樂《周南》《關雎》、《召南》《鵲巢》。
可見,鄉飲酒禮中音樂成為了不可或缺的一環,聲樂演唱與器樂演奏交替進行,最后合樂。其間酒樂交融,為參與者提供了交流的平臺。酒肆伎樂
唐代的酒肆發展迅速,作為唐代社交娛樂的重要場所,酒肆為文人貴族提供了文化交流和抒發情感的平臺。唐詩中有很多描寫酒肆伎樂的作品,如韋莊《過揚州》:“當年人未識干戈,處處青樓夜夜歌。”陳羽《廣陵秋夜對月即事》:“相看醉舞倡樓月,不覺隋家陵樹秋。”酒樓的音樂活動在唐代最為繁榮,有三五好友相聚小酌,欣賞酒肆中的樂伎高歌載舞;有江湖藝人上前賣藝,供酒館客人娛樂欣賞;有文人墨客酒酣之時即興創作,為友人歌舞助興。
唐代文人貴族家宴飲酒宴請賓朋時家伎常常伴以歌舞、百戲,市井酒肆中的歌伎更是市民音樂的主要傳播者,賀朝《贈酒店胡姬》云:“胡姬春酒店,弦管夜鏘鏘。紅鬢鋪新月,貂裘坐薄霜。玉盤初繪鯉,金鼎正烹羊。上客無勞散,聽歌樂世娘。”
酒文化中最顯而易見的特點就是它能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交流,可以說酒是溝通人際關系的橋梁,酒宴酒席成了重要的交際場所,直至今日仍是如此。酒至微醺之時,所作詩歌作品更是達到人更在清醒時分所不能達到的精神境界。所謂“詩歌”,詩者,歌也。酒中即興高歌一曲,歌亦不忘杯中酒。李白的《月下獨酌》(其一):“花間一壺酒,獨酌無相親。舉杯邀明月,對影成三人。”一人獨酌,呈三人聚,靈感一到,張口即來,這種與大自然完美融合的狀態,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。唐代酒人以酒為題材,或以酒為媒激發詩情詞趣,創作的詩詞曲賦林林總總,成為唐代一筆巨大的精神財富。
唐人嗜酒,與其說酒是一種享樂的瓊釀,倒不如說酒是他們精神上的享受和寄托。他們飲酒賦詩,行令歌舞,成為唐代生活中一道靚麗的風景線。
(轉自:中外酒業)